石嘴山市司法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市容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石人常办发〔2024〕12号)的安排和要求,市住建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拟定了《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并广泛组织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建议稿)》,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欢迎公众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
4.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4月30日18:00前反馈至石嘴山市司法局立法与法制监督科。
联系人:李娟、韩海龙 联系电话:2035360(传真同号)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50米
附件:1.关于《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
2.《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3.《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对照表
石嘴山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1关于《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doc
附件2《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修正草案)》.doc
附件3《石嘴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版)》(征求意见稿)全文对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