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规范
用语》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际,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对2020年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行为用语指引》《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管理制度》《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等予以印发,原《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相关制度及清单〉的通知》(石文旅广发〔2020〕30号)废止,请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2024年7月30日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doc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doc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行为用语指引.doc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管理制度.doc
石嘴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doc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