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1-00550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1〕69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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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容
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讲政治、强责任、转作风、抓落实”主题活动精神,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在今年重点整治的基础上,市人民政府决定自11月起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区域为重点,对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治,重点聚焦环境治脏、秩序治乱、设施治损、绿地治空,使城市面貌持续改观。
二、攻坚重点
(一)环境卫生整治
1.道路扬尘管理。完善交警、综合执法、住建部门等部门参与的运输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运输车密闭运输管理措施。加大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确保清扫机械每天100%工作,强化公路、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生活垃圾收运。延长主次干道临街收运时间,增加商务区、市场周边等巡回收集频次,解决垃圾收运不及时问题。取缔或更换不规范运输车辆,解决运输车辆破损、撒漏、不整洁问题。落实垃圾容器定期清洗制度,解决果皮箱等垃圾容器不洁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
3.餐厨垃圾规范收集处置。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督促餐饮单位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协议,餐饮单位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加强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较多餐饮单位的检查,严防其煎炸油脂、废弃油脂等餐厨废弃物流入非法渠道。严格落实《石嘴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对于私自倒卖餐厨垃圾单位和企业的依法查处力度,严禁将餐厨垃圾私自交由未取得餐厨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堵死利用餐厨垃圾饲养“泔水猪”、炼制“地沟油”的漏洞。(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公共厕所清扫。落实专人清洗,重点区域一厕一人,重点时段不低于1小时清洗一次。解决公厕环境脏、粪便清理不及时的问题。逐厕摸底排查,落实维修人员,及时维修更换破损设施,解决部分公厕设施破损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容秩序整治
1.市场周边环境整治。集中整治大武口百花市场、惠农康乐市场等农贸市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有效提升城市环境面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区夜市临时经营区管理,整治油渍污染路面、垃圾随意堆放等行为,取缔非法设置的夜市摊点和露天烧烤摊点,规范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在建工程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自治区、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标准化”)要求,做好停工工地“两全”措施(即“全覆盖,全冻结”),确保冬春季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形势良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餐饮油烟及噪声污染治理。依法查处餐饮经营单位(户)污染防控措施不力,排放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商业促销噪声,公园、广场娱乐活动噪音,责令限期改进,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违规广告店招治理。重点查处违规乱设广告牌、LED屏、指示牌、楼顶字、墙面字,乱挂布标条幅、一店多招等行为。拆除主次干道违规设置的钢架广告、大型LED屏。拆除临街门店一店多招和破损的门店招牌。拆除建筑物楼顶和立面违规设置的镂空字、发光字、LED显示屏。拆除违规设置的彩虹门、拱门、指示牌、灯杆道旗广告。(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交通秩序整治。整治各种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占压人行便道、挤占公交车道和各类“以车为市”的占道经营。清理整治长期停放无人管理的“僵尸车”,确保道路畅通。严管严控大货车,做到不违规进城、不跑冒滴漏、不污损路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查处违法养犬行为。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规范整治。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重点路段等区域开展公安、综合执法、街道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市民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文明遛犬行为。捕捉流浪犬、弃犬,及时清理犬便,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市政公用设施整治
1.城市道路设施维修。解决部分车行道路面坑槽、沉陷、路面裂缝,水泥砼路面大面积破损、碎裂等问题。对道路严重裂缝及时进行处置,对损坏的水泥砼路面及时进行修复。解决碾压破碎、站卧石及防撞墩破损、缺失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窨井盖隐患整治。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对窨井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老旧小区内各类井盖进行排查,厘清各类窨井盖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排查整治窨井盖设施安全隐患,整修不合格井盖,并为窨井盖设置权属标识,完善窨井盖台账。(责任单位:市星瀚集团、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中国移动石嘴山分公司、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石嘴山分公司,石嘴山市广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停车位占用整治。整顿规范各类停车场,规范道路机动车辆停车管理,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标志停放车辆。加强对公共区域违规设置的地锁、停车场道闸、地桩等设施进行整治。核查道路停车泊位,优化车位设置,提高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小区环境秩序整治
1.小区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小区公共设施(路面、入户门、小区照明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完善分类垃圾箱、微型消防站等基础设施配置,居民生活垃圾实现袋装化,小区内垃圾堆放点要做到日产日清。小区物业公司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小区周边墙角、门窗墙面干净整洁、无乱张贴广告、宣传画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拆除违法建筑。居民小区地面、立面、楼顶及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构)筑物,结合小区改造和环境整治有序拆除。各社区和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巡查发现制止乱搭滥建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各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拆除,确保违法建筑无新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措施要求
(一)凝聚攻坚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调配精干力量,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走上街头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汇聚市容环境整治攻坚合力。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按照工作目标及内容要求,逐项分解、明确节点任务、协调推进、全面落实。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建立责任倒追机制,确保按时限、依步骤、高标准完成任务。攻坚行动实行周清月结制度,每周滚动向责任单位推送整改督办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三)强化督查督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检查考核、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请于11月15日开始每两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联系邮箱:chengxiangh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