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2-00053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2〕24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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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
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抢抓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窗口期、机遇期和关键期,主动融入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格局,扎实推进“双碳”、“双控”工作,切实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工业转型样板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的原则,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坚决推进“双碳”“双控”落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入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创新强工攻坚行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数字赋能攻坚行动、招大引强攻坚行动,优化土地、能源、环境等发展空间,集聚发展绿色高效产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R&D投入强度达到2.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居于全区前列,园区工业亩均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分别达到160万元/亩、120万元/亩、4.5万元/亩。
到2023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1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6%,R&D投入强度达到2.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居于全区前列,园区工业亩均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分别达到175万元/亩、150万元/亩、6万元/亩。
到2024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5%,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1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R&D投入强度达到2.4%,居于西部前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居于全区前列,2024年园区工业亩均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分别达到185万元/亩、175万元/亩、8万元/亩,工业转型升级在全区走在前、作表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对标《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说明》,扎实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工作,锁定亩均经济密度、亩均税收税收、能耗强度等指标未达到行业指导标准的企业为整治提升目标。以各县区为主体,按照动态摸排、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以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2022年6月前,各县区完成高耗低效摸底排查,建立整治企业清单,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坚决淘汰整治。各县区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对其他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实施“一企一方案”,对标提升,达标销号。2022年,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任务的50%以上,2023年,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任务的80%以上,2024年,全面完成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任务。力争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腾退能耗80万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分类处置,2022年年底前完成违规“两高”项目整改销号清零;对保留建设的项目,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暂缓建设的项目,“一企一策”完善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加快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力争“两高”项目能效水平达到标杆水平,努力推进节能挖潜;全面评估在建项目能效水平,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三是严格日常监管,完善“两高”项目清单,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清理政府补助、金融信贷、建设用地、电价、税收等方面涉及“两高”项目的优惠政策和变相优惠的行为。加强督导检查,紧盯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四是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控制新建、扩建高耗能、耗水、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钢铁、平板玻璃、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上项目能效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没有能耗、煤耗、排污指标的,一律不得批准。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对明显超出地方能耗“双控”目标、高污染的项目,要求立即停止,坚决杜绝盲目上马“两高”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水务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有序推进长期停产企业出清。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研究工业用地布局,有序推进长期停产企业整治,有效腾退工业用地。财政部门要全面梳理全市企业土地使用税征缴情况,扎实排查欠土地使用税两年以上的企业,形成欠税企业清单。金融部门要深入分析掌握全市抵押在金融机构的闲置土地数量,梳理形成企业和问题台账清单。工信部门要扎实排查全市停产两年以上工业企业,形成长期停产企业台账清单。针对三个清单,科学分析,分类处置,探索政府土地收储、银行贷款债转股等有效途径,“一企一策”推动长期停产企业出清,到2024年,力争出清长期停产企业80家,清理闲置、低效用地4000亩。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开竣工监管,对涉及闲置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各区块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投资监管协议。探索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局、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国资委、税务局、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加强核心技术攻坚。以“六新产业”为方向,积极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揭榜攻关攻克一批制约全市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每年组织1-2个行业进行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攻关,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壮大创新群体。分层分类服务科技型企业做强做优,全市规上企业中有研发投入企业占比达到48%,每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20家。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依托特色产业和骨干龙头企业,构建一批标志性高水平创新平台,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新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自治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5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进一步加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大市场等技术转移机构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服务作用,畅通产学研科技合作渠道,推进中试车间、中试基地建设,登记并转化成果150项,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围绕全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百亿级龙头企业。打造3个100亿级企业集团,培育6个50亿级龙头企业、12个10亿级高成长型企业。全面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每年实施100个“四大改造”重点项目,引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新增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打造优势产业链条。深入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壮链。动态培育“六新”行业“链主型”企业20家,推动形成上下游之间供应关系稳定、质量标准统一、多方共赢、可持续发展的供应体系,培育产值规模过500亿的产业2个,过200亿的产业2个,过100亿的产业2个,构建形成“521”百亿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夯实园区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推行“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体制改革,探索多元化园区运营模式,推进园区由“政府主导型”向“企业服务型”转变。推进园区集中集约发展,将经开区、平罗工业园区打造成为千亿园区、高新区打造成为五百亿园区。开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生态绿化、废弃老旧厂房清理“四个专项整治”,推动道路配套、要素保障、三废处置、生态环境“四个提升”,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项目容放空间。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局、星瀚集团、国网石嘴山市供电公司
(四)实施数字赋能攻坚行动
1.推动企业数字转型。推动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200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增效,培育市级以上智能工厂100家、数字化车间150个,通过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开展3个园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力争数字化转型企业生产效率提高1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10%以上,产品研制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制造业重点领域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7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5%。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通讯运营商
2.构建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覆盖重点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5G网络在工业领域深化应用,完成5G基站站点建设2500个,实现工业园区5G全覆盖,初步构建健康有序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打造1家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较完善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打造10个以上可复制的“5G+工业互联网”样板工程和典型场景,夯实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基础。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通讯运营商
3.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加快传统经济模式的转型升级,构建由数据驱动、平台支撑网络协同融合融通新经济系统,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积极发挥贝利特生物化工工业互联网平台、西北矿产品交易平台等互联网平台作用,引导新建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通讯运营商
(五)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突出“六新产业”项目招引。紧扣“六新产业”发展,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围绕延链强链补链,立足全市产业基础,注重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引进关联度高、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力争每年各产业落地建设5个以上好项目。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招商引资各责任单位
2.加大推动企业上市力度。坚持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导向,抢抓注册制改革机遇,大力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库,完善企业股改上市扶持政策,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上市,形成“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成功一批”的阶梯式上市格局,力争十四五期间有1—2家企业主板上市。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做好项目服务落地。做好项目的跟踪对接和前期服务工作,按照“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专班服务、一个项目专员”包抓机制跟踪推进,做好全过程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快落地、早投产。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招商引资各责任单位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制定出台《石嘴山市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部署启动“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各县区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推进方案,对开展“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2月)。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扎实调研,深入摸排,科学谋划,建立工作任务台账、项目台账和推进措施三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逐项逐条销号推进,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和完善领导包抓、现场推进会、差异化政策配置等措施,汇聚部门合力,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各项攻坚任务,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常抓常新、常态长效的转型升级工作方法和思路,结合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细化本行业、本地区攻坚行动举措,市县两级联动、上下贯通,各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抓好攻坚行动,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优化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方式,将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列入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后,各成员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全市工业转型升级中进行考核。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政策落实、项目进展、示范推广等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工作推进情况好的县区园区表彰奖励,在用地、用能等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强服务指导。扎实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贯彻,梳理汇总全市工业发展“政策包”,积极开展“送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政策覆盖率和知晓率。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各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科学制定鼓励和惩罚措施,正面引导和反向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全面加强要素保障。积极树立典型,打造标杆,组织企业互看互比互学,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示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