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石嘴山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七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附件
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
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2024〕29号 | 投诉人来电举报2017年时任红果子镇镇长、现任惠农区纪委副书记张某某,2017年京藏高速扩宽占地时,占用该村集体3队60多亩、4队30多亩,一亩地应补偿不少于3.3万元,该村集体村民未收到相应的补偿款,至今尚未补偿到位,且渠沟和堤坝都没有进行补偿,投诉人称投诉后村内有黑社会分子对其用石块进行投掷。 | 惠农区 | 其他 | 1.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征地补偿款未补偿到位的情况。2016年拓宽京藏高速公路时,征用五渠村三队村集体用地52.25亩、四队村集体用地38.6亩,征地面积包含沟渠、堤坝等面积。2018年12月23日,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与五渠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京藏高速公路惠农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协议,按照土地补偿标准,共补偿村集体3077645.95元,该补偿资金为五渠村村集体所有;2018年12月12日,经五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并经红果子镇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0日批复同意:将京藏高速征地款提存170312.27元作为公积公益金,剩余2907333.68元划拨至五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资产量化资金。2019年2月13日,征地款拨付至五渠村集体账户后,五渠村于2019年2月将2907333.68元拨至五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2.关于投诉人反映村内有黑社会分子用石块投掷的情况。2024年3月26日,红果子镇工作人员会同市公安局惠农分局,对2017年5月11日以来的报警记录进行查询,未发现与投诉人反馈问题有关警情。同时,红果子镇组织走访五渠村,经询问五渠村村两委成员、村民,均未发现此类事件发生。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2024年3月26日,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明确投诉人反映的五渠村集体征地拨付至村集体账户,经五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后,用于发展五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时,红果子镇组织村两委开展宣传入户工作,向村民讲解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养村民法制习惯。 | 无 | 办结 |
2 | 〔2024〕30号 | 投诉人称惠农区红果子镇五渠村某商店营业执照属于兼营洗车,但没有合法洗车场所,洗完车的水混着泥和煤被车辆带上路面,干涸后车辆经过造成扬尘污染,能见度低,存在交通隐患;该商店存在违规占用公共乡道现象,恶意设置障碍,不允许他人使用,将农沟进行填埋占用,且无证对外从事加水业务。 | 惠农区 | 环境污染 | 1.关于反映的某某副食商店没有合法洗车场所、无证对外从事加水业务的问题。经核查,某某副食商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洗车服务,经营者陈某某将自家房屋门前院内场地修整后作为室外洗车场使用,经调取陈某某《农村宅基地呈报审批表》及《征地协议书》,未发现占用其他场地用于洗车的情况。按照《经营范围目录》规定,取得洗车服务的营业许可后,加水业务不再需要营业许可。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的洗车污水干涸后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等问题。2024年3月26日-28日,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多次对某某副食商店洗车场地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洗车场地采用砂石铺垫,在车辆清洗结束后驶入公路的过程中,会将洗车水渍混合极少部分泥沙带至路面,干涸后在大风天气中会产生轻微扬尘。因泥沙量少,不会产生能见度低、存在交通隐患的情况,该问题部分属实。 3.针对某某副食商店存在违规占用公共乡道、将农沟进行填埋占用的问题。经核查,某某副食商店毗邻红礼路西侧最末端,围墙边紧挨一条约50米的尾沟和通往五渠村四队的小路,尾沟与红礼路的涵洞接通。2014年,拓宽红礼路路面时,为方便村民通行及减缓坡度,经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五渠村村民委员会在沟渠中铺设了三节管道,目前沟渠连接管道可以正常通水,管道上面覆土夯实可以正常通行。该商店提供汽车清洗服务时,车辆经该铺垫路面进入洗车场地,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共乡道、恶意设置障碍、不允许他人使用、将农沟进行填埋占用的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投诉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某某副食商店在车辆清洗结束后驶入公路的过程中产生轻微扬尘问题,3月26日,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商店及时清理车辆带入公路路面泥沙,清洁洗车场地。3月28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向某某副食商店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业3天重新修整洗车场地,硬化处理洗车场地,填埋现有污水收集池,重新修建标准的污水收集设施。 | 无 | 正在办理 |
3 | 〔2024〕31号 | 五岳路与沙湖大道之间,九天智能数码公司门口道路两边绿化不完善,路面没有硬化,大车经过尘土飞扬,下雨天路面积水,希望相关责任单位可以解决。 | 大武口区 | 大气 | 3月26日,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锦林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问题点位进行核查,发现该区域绿化带内存在垃圾,部分树木因养护不到位枯死;周边区域主干道路均已硬化,未发现道路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对五岳路九天智能门口绿化带树木进行修剪,及时清理枯死树木及绿化带垃圾。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41人次,清理树枝、垃圾等12车,计划4月底前完成对枯死树木的补植工作。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锦林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沿线道路、周边区域垃圾清理,同时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12人,洗扫车1辆,洒水车1辆。 | 无 | 正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