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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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宁夏宝刚建材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
建设单位 | 宁夏宝刚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竭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原宁夏金塔冶金有限公司硅铁生产项目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及原辅料暂存库建设,配套砂石骨料、制砖生产线、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线各一条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548.17万元,环保投资382.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4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硅锰渣破(粉)碎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5%)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②砂石骨料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废气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5%)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③机制砖混合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 99.5%)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④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线混合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99.5%)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⑤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全封闭车间抑尘处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和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洗选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 、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洗选废水、洗砂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实验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自卸车、破碎机、筛分机、混凝搅拌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洗选废金属、洗砂泥土、废钢筋、废塑料桶、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均属于一般固废,洗砂泥土集中收集后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安全处置,其余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8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