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6月29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吴香荣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工作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防控财政风险,全市财政运行整体平稳。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7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69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095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2732万元,上年结余1184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0万元,收入总计72955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150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77.62%,加上补助辖区支出2439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57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69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87万元,支出总计64935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0198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安排下年使用。
2021年,中央、自治区共补助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869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44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535万元。
2021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80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0万元,用于债务付息支出,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4万元,年末余额1644万元。
2021年,市本级预备费安排支出2418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紧急救援中心运行等事项支出。
2021年,市本级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40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000万元,再融资债券40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7805万元,下降38.72%;偿还地方政府债务86660万元,较上年增加38641万元,增长80.47%;2021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85242万元,较上年减少42660万元,下降8.79%。2021年,市本级化解隐性债务31452万元,已完成年度化解任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预算23000万元调整为6359万元。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8%,加上自治区转移支付收入370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500万元,上年结余4527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0572万元,上解收入6000万元,收入总计407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591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57.57%,加上补助辖区支出25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13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9500万元,支出总计3577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28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2.57%,加上自治区转移支付收入2100万元,收入总计36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38万元,加上补助辖区支出2010万元,支出总计35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0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132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等81953万元,收入总计213277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92223万元,加上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24703万元,支出总计216926万元。收支倒挂3649万元,加上年结余956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988万元。
二、打好财政管理“组合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以“进”建格局,财政保障不断增强。紧盯年初确定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市本级增长4%的目标,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分析研究税收增长趋势和减收因素,强化征收、评估、稽查等手段,最大程度实现税收“颗粒归仓”;加大政府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2021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73.07%,较上年提高2.70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税收收入占比71.93%,较上年提高4.91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步提升。认真落实“六争”“两招两引”要求,2021年全市共争取到位各类资金91.81亿元,成功争取2021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民生、重点项目等支出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以“稳”统全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坚决守住隐性债务不新增、还本付息不逾期、“三保”资金不断链的防控底线。按照“八个一批”要求,锁定隐性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2021年全市偿还债务本息28.40亿元(含再融资债券),其中:市本级偿还10.98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统筹做好按期偿还债务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资金保障。2021年,全市争取新增债券7.50亿元、再融资债券13.51亿元,其中:市本级争取新增债券0.40亿元、再融资债券4.00亿元。科学合理调度库款27.23亿元,支持辖区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50亿元,统筹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领域,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的“好”日子。
(三)以“保”破困局,民生支出有力有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民生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70.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4%,占比较2020年提高4.82个百分点,有力确保了民生支出的优先地位。聚焦“四大提升行动”,千方百计保民生、增福祉、兜底线。拨付直达资金11.52亿元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筹措资金3.92亿元,用于城乡社区人员技能培训、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纪实,社会保障不断强化。筹措资金1.20亿元,用于公办幼儿园修缮、高中教学楼建设、补缴特岗教师“五险一金”,教学条件和教育水平不断改善提高。筹措资金1.48亿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政策,完善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康石嘴山和健康乡村建设加快推进。筹措资金2.06亿元,用于改造老旧小区和棚户区住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筹措资金2.70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四)以“实”拓新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17.60亿元,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筹措资金16.16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巩固提升星海湖生态环境整治成果,支持贺兰山生态修复、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整合形成1.27亿元“石时担”融资担保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筹措资金2.60亿元,支持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倍增行动,R&D经费投入强度达2.13%,位居全区第一。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与辖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加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对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452个项目7.70亿元资金开展中期绩效运行监控,对部门整体支出及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公交候车站台建设等重点项目涉及2.16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年交易项目140个,涉及金额2.17亿元,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透明。
2021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支预算执行良好,但是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实现恢复性增长,但是用于保障“三保”、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的压力持续增加,加之2021年资金来源大幅减少,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愈发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严格执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诚恳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